积分计划第二期“生日我最大,积分双倍送”规则

2017-12-28

尊敬的客户:

为进一步回馈客户,《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优享积分奖励计划第二期》(以下简称二期计划)特推出“生日我最大,积分双倍送”活动,现将相关活动规则公告如下:

一、客户范围

持有我行信用卡的客户均可参与本次活动。

二、积分累计规则

我行客户在生日当月刷信用卡签单消费,每消费人民币1元可获得2积分,即在原“信用卡刷卡送积分活动”的赠分基础上,再多赠送1积分。每位客户在本规则中刷卡多赠送积分的上限为10万分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三、活动有效期

本次积分活动起止日期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,在此期间内,客户发生符合我行积分累计规则的行为时即可获得相应积分。

四、积分有效期

本次活动赠送的积分有效期为1年。积分将逐月过期,过期日为每个自然月月底。如客户在2016年7月1日至7月31日刷卡交易100元,若符合赠分规则,将共获得200积分,其中包括消费赠送积分100分、生日赠送积分100分。消费赠送积分100分的有效期为五年,将于2021年7月31日过期;生日赠送积分100分的有效期为一年,将于2017年7月31日过期,以此类推。积分逾期不使用,将被取消。

五、其它    

    本活动是《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优享积分奖励计划第二期》的子活动,未述的事项适用于上述计划的所有规定。


在法律许可范围内,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属深圳农村商业银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