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告

2022-07-22

      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》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,并经监管机构核准,本行于2022年714日完成了经营范围变更事项的工商登记相关手续。变更后,本行的经营范围如下:

吸收公众存款;发放短期、中期和长期贷款;办理国内外结算;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;代理发行、代理兑付、承销政府债券;买卖政府债券、金融债券;从事同业拆借;从事银行卡业务;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;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;提供保管箱服务;外汇存款;外汇贷款;外汇汇款;外汇兑换;国际结算;同业外汇拆借;结汇、售汇;资信调查、咨询、见证业务;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;经其他监管机构批准同意的业务。

 

特此公告

 

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2022年7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