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条件
1、在深圳登记注册、当年新招用职工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%(超过100人企业达到8%),并为其连续正常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。
2、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产品要素
1、额度:由本行和担保机构根据企业经营状况、还款能力、吸纳就业情况等合理确定,最高500万元。
2、年利率:最高不超过1年期LPR+50BP。
3、贴息标准:符合条件经审批后可享受政府贴息。
4、期限:最长3年。
特别提示:
1、重要提醒:本行不与任何中介合作
2、具体以我行相关规定及政府创业担保贷款相关规定的要求为准。
3、本宣传内容仅供参阅,不构成本行之要约或义务,具体交易以实际业务规范为准。